一、計劃及職位
遴選計劃為1名,具體職位詳見《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符合遴選條件的縣(區)及以下機關(單位)公務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與遴選職位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4.在縣(區)及以下機關(單位)工作滿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其他條件見《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和年齡計算均截至2016年11月6日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眉山市東坡區學士街268號2—2),聯系電話028-38166119。
提供資料:《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請自行下載)一式二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蓋章);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兩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縣(區)及以下機關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證明(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示并加蓋公章,科級干部由當地組織部門出示并加蓋公章)。
資格審查:由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資格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評和考核
市司法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優選比選方式組織實施考評、考核。考評時間和考評地點另行通知。
考評采取報考人員競職陳述、現場回答提問的面議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工作能力。
根據考評情況,等額確定考核人選。
考核采取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身份)、到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聽取介紹(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等方式進行。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員。
(三)體檢
體檢由市司法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四)審定
市司法局黨委集體研究正式確定擬遴選人員,報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定。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
(五)公示和調動
擬遴選人員在眉山黨政網和眉山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此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司法局人事科028-38186125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8166119
附:1.眉山市市級部門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眉山市市級部門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1:
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單位 名稱 |
職位名稱 |
職位 代碼 |
擬任職務 |
遴選名額 |
年齡 |
學歷 (學位) |
專業 |
其他條件 |
備注 |
眉山市司法局 |
會計 |
2016008 |
科員 |
1 |
30周歲及以下(1985<11111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審計學專業; 研究生:經濟學專業、審計學專業、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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