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試網2016年10月25日最新快訊: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宜賓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6年下半年宜賓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考調)職位
遴選(考調)職位名額共28名,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遴選(考調)范圍
符合遴選(考調)條件的宜賓市市級機關、縣(區)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三、遴選(考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縣級及以下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具體要求見職位計劃表);
5.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身體健康;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公開遴選(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業、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0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用到遴選(考調)單位現場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5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填寫說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選(考調)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2016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遴選(考調)單位負責。報考者持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所在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各遴選(考調)單位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和不符合本公告要求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均取消其遴選(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南岸長江大道西段13號)601室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和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遴選(考調)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考調)名額。11月1日完成職位調整,報考了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11月2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筆試科目為崗位適應能力和寫作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有專業要求的職位,可以采用加試方式增加專業技能或相關能力測試,加試由各遴選(考調)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考試規定組織實施,加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30%。筆試和加試時間為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四)面試
面試由各遴選(考調)單位組織實施,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按遴選(考調)名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缺考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有加試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加試成績×30%)×60%+面試成績×40%;
無加試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市黨政網、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www.ybpta.gov.cn)、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公布。
(五)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遴選(考調)部門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差額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考調)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遴選(考調)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考察工作由各遴選(考調)單位政工(人事)部門負責實施,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考察結束后,由各遴選(考調)單位政工(人事)部門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各遴選(考調)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由各遴選(考調)單位負責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遴選(考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遴選(考調)單位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情況,由遴選(考調)單位集體研究等額提出擬遴選(考調)對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集體研究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公示。公示結束后因擬遴選(考調)對象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試用和轉任
擬遴選(考調)對象須進入遴選(考調)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滿后,對符合遴選(考調)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轉任手續。
五、其它事項
本次遴選(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遴選(考調)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舉報。舉報電話:8200730,5103021。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
六、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考調)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820044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5103562
各遴選(考調)單位聯系電話:
市委組織部:8221406、8200731
市委政研室:8224623
市委編辦:8210303
市委農工委:8227727、8227724
市委臺辦:8229293
民盟宜賓市委:2381797
市中級法院:2337422
團市委:8226732
市文聯:8235092
市政府辦公室:2339006
市教育體育局: 8224213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31150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167610
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2167610
市法律援助中心:3762739
市人才服務就業促進局:5103035
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翠屏區大隊:2333484
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南溪區大隊:2333484
市普查辦公室:8224595
市經濟社會調查隊:8224595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計劃表
2.2016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3.《2016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及要求
附件下載:2--3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1:2016年下半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計劃表(共28名)
遴選(考調)單位 |
職位代碼 |
職位名稱 |
擬任職務 |
名額 |
所需知識、技能等條件 |
是否加試 |
備注 |
|||
學歷(學位) |
專業 |
年齡 |
其他 |
|||||||
市委組織部 |
16100101 |
工作人員 |
主任科員及以下 |
4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2周歲及以下(全日制碩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35歲) |
中共黨員;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
加試寫作 |
|
市委政研室 |
16100202 |
城市經濟科工作人員 |
主任科員及以下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6周歲及以下 |
擔任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具有2年以上文稿寫作工作經歷,能適應長期加班。 |
加試寫作 |
|
16100203 |
辦公室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30周歲及以下 |
具有文稿寫作工作經歷,能適應長期加班。 |
|
||||
市委編辦 |
16100304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執法人員 |
科員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0歲以下(不含30歲) |
中共黨員;限男性。 |
否 |
|
市委農工委 |
16100405 |
工作人員 |
副主任科員及以下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熟悉三農工作,有較強的調研和寫作能力 |
加試寫作 |
|
市委臺辦 |
16100506 |
經濟交往科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中共黨員;有會計資格證者優先。 |
加試寫作 |
|
市中級法院 |
16100607 |
檔案管理人員 |
科員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檔案管理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2年以上檔案管理相關工作經歷,熟悉計算機操作。 |
否 |
|
民盟宜賓市委 |
16100708 |
辦公室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文史、法學 |
35周歲及以下 |
非中共黨員。 |
加試寫作 |
|
團市委 |
16100809 |
權益部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法學 |
30周歲及以下 |
中共黨員;有共青團工作經驗者優先。 |
加試寫作 |
參公單位 |
市文聯 |
16100910 |
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
否 |
參公單位 |
市政府辦公室 |
16101011 |
文秘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中共黨員;具備黨政辦公室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參加工作時間3年以上。 |
加試寫作 |
|
16101012 |
安全及信訪維穩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中共黨員;限男性;具備黨政辦公室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參加工作時間3年以上。 |
加試寫作 |
|
|
市教育體育局 |
16101113 |
義務教育科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5周年及以上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工作經歷。 |
否 |
|
16101114 |
人事科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中共黨員;具有3周年及以上組織或人事工作經歷。 |
否 |
|
|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16101215 |
工作人員 |
科員 |
2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經濟學中的經濟統計學、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專業;工商管理類中的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資產評估專業。 |
30周歲及以下 |
|
否 |
|
市工商局機關 |
16101316 |
注冊登記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計算機、法律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各級政務中心窗口工作經歷。 |
否 |
|
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 |
16101417 |
行政執法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法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35周歲及以下 |
該崗位需經常在外開展案件調查、取證等工作,限男性。 |
否 |
|
市法律援助中心 |
16101518 |
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法律 |
35周歲及以下 |
取得國家司法資格證書A證。 |
否 |
參公單位 |
市人才服務就業促進局 |
16101619 |
信訪值班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限男性。 |
否 |
參公單位 |
16101620 |
辦公室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漢語言文學、文秘 |
35周歲及以下 |
|
否 |
||
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翠屏區大隊 |
16101721 |
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本科: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財政學、財會、會計與審計、會計統計;研究生:財政學(含∶稅收學)、會計學 |
35周歲及以下 |
|
否 |
參公單位 |
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南溪區大隊 |
16101822 |
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本科:法學、行政法、訴訟法、法律事務、行政法律事務、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研究生: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訴訟法學 |
35周歲及以下 |
|
否 |
參公單位 |
市普查辦公室 |
16101923 |
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中共黨員。 |
否 |
參公單位 |
市經濟社會調查隊 |
16102024 |
工作人員 |
科員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
否 |
參公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