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的公告》有關規定,通過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身體檢查、考察政審、社會公示等規定程序,經研究,批準錄用楊立卓等二十名同志為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
請楊立卓等二十名同志于2016年10月27日前依職位所屬分別到巴中市巴州區、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赴錄用單位報到。
請巴中市巴州區、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反饋楊立卓等二十名同志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手續辦理和報到情況至市公務員局(公務員管理二科)。
附件:
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巴中)錄用名單(共20名)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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