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的公告》有關規定,通過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身體檢查、考察政審、社會公示等規定程序,經研究,批準錄用賈正統等四十九名同志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本批錄用到鄉鎮機關的公務員,除職位編碼為26130188在鄉鎮機關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止)外,其余職位在鄉鎮機關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止)。
請賈正統等四十九名同志于2016年10月27日前到平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赴錄用單位報到。
請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反饋賈正統等四十九名同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手續辦理和報到情況至市公務員局(公務員管理二科)。
附件:
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巴中平昌)錄用名單(共49名)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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