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名額
科員2名。
二、遴選范圍、條件
在全市基層范圍內,符合以下遴選條件的在職公務員:
1.中共黨員。
2.縣(區)及以下機關(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在機關(單位)工作滿2年及以上。
3.具有與遴選職位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
4.30周歲以下。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8.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和年齡計算均截至報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9日-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市委組織部綜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聯系電話:(028)38168059。
3.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如實、準確填寫,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區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報考者須提供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蓋章)、2張兩寸免冠照片以及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示,并經區縣委組織部審核確認)等相關材料。
(三)考評、考核
按照“平等、擇優、競爭”的原則,考評考核工作由市委巡察辦負責組織實施。考評方式及時間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體檢人員根據考評考核情況擇優等額確定。
(四)體檢
體檢由市委巡察辦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根據考評考核情況依次遞補。
(五)市委組織部審定
市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正式確定遴選擬調候選人,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六)公示和調動
將擬調人員在眉山黨政網和眉山人事考試網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要求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關于眉山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的意見(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市委組織部檢舉,也可直接向市紀檢監察部門舉報。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
市委組織部:(028)38168060
市紀委(市監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紀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紀委組織部 (028)38165310
附件:中共眉山市委巡察辦2016年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