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的組織及標準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體檢時間: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
集合地點: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院內(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
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于10月13日上午8:00到指定集合地點集中,核實身份以后統一組織前往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約400元)由醫院體檢部門按照體檢收費標準收取,考生參加體檢時直接交到醫院體檢部門。
樂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招(含定向公招)因體檢、考察缺額進行的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含個別延期體檢人員)見附件。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
三、注意事項及要求
1、考生務須按本公告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下一錄用環節。
2、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3、空腹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4、未婚女性不做婦科檢查。
5、對執行體檢通用標準的考生,在體檢時請有近視的考生佩帶眼鏡,以便檢查矯正視力。
6、體檢當日應避免穿戴有金屬飾品及印花的衣物。
7、體檢當日請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項則視為自動放棄。
8、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樂山市人社局考試錄用培訓科提交本人手寫并簽名的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聯系電話:0833-2441824
附件:樂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招(含定向公招)因體檢、考察缺額進入遞補體檢人員名單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9日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