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職位名額
中央政法專項編制在編公務員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文秘人員1名。
二、遴選范圍
面向全省公開遴選。
三、遴選原則
公開遴選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評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5.法官符合《法官法》規定的其他任職條件,符合回避規定。
(二)資格條件
1.法官職位:(職位代碼:01)
(1)法官符合《法官法》規定的其他任職條件,符合回避規定。
(2)具有國家法律資格證書(A證)并有2年法律工作經歷的法官、檢察官;
(3)全日制法學類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0周歲。特別優秀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近三年年度考核兩次及以上優秀;
b.近三年獲得過省級以上學術論文二等獎以上或有學術調研文章被國家核心期刊采用;
c. 近三年獲得過省級以上“辦案能手”“辦案標兵”“優秀法官”或其他榮譽稱號。
d.具有法學博士研究生學位。
2.法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02)
(1)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在職公務員;
(2)取得國家法律資格證書(A證);
(3)全日制法學類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35周歲以下。
3.文秘人員職位:(職位代碼:03)
(1)具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經歷的在職公務員;
(2)具有較強的文稿寫作能力;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35周歲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經被定罪的;
2.曾受過紀律處分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注明:以上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均計算截至2016年8月15日。
六、遴選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
報名地點: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眉州大道東二段四號) ,聯系電話:(028)38166368。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網上報名將相關資料發送至電子郵箱:635468997@qq.com
報名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法官:
1.報名者如實、準確填寫的《2016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工作證及學歷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法律職業資格A證、由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3.所在單位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參加遴選的公函;
4.提供電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5.本人承辦具有代表性案件裁判文書或審理報告;
6.獲獎或發表的學術調研文章。
法官助理:
1.報名者如實、準確填寫的《2016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工作證及學歷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法律職業資格A證、由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3.所在單位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參加遴選的公函;
4.提供電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文秘人員:
1.報名者如實、準確填寫的《2016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工作證及學歷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法律職業資格A證、由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3.所在單位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參加遴選的公函;
4.提供電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5.本人起草的文稿,被報刊雜志刊用、被本人所在單位或部門的上級機關采用轉發文稿以及在文字工作方面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員進行。
凡在遴選過程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相關資格,參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數之比不低于2:1,如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數與遴選人數的比例未達到2:1,按比例相應縮減遴選計劃數。
(三)考評、考核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實施考評考核工作。
法官職位:
考評采取 “現場面試”和調閱法律文書、學術調研文章等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行相關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以及綜合分析、溝通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于2016年9月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電話通知;法律文書、學術調研文章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評審小組,負責調閱評分;面試得分、調閱法律文書與學術調研文章得分分別按照5:5比例計算參考人員總成績。考評滿分100分。
法官助理職位:
考評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行相關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以及綜合分析、溝通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于2016年9月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電話通知??荚u滿分100分。
文秘人員職位:
考評采取 “現場面試”、“現場撰寫文稿測試”和調閱個人撰寫優秀文稿選評等三種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行相關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以及綜合分析、溝通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于2016年9月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電話通知;現場撰寫文稿測試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人員命題,現場撰寫的文稿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評審小組進行評閱打分,取平均分為該項得分,現場撰寫文稿測試和現場面試同日進行;調閱個人撰寫文稿是指由參考人員在報名階段向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2—3篇自認為寫得較好的文稿,文稿種類不限,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評審小組,負責調閱評分;面試得分、現場文稿撰寫評分、調閱個人撰寫優秀文稿選評得分分別按照4:3:3比例計算參考人員總成績;考評滿分100分。個人撰寫文稿被省級刊物刊用或被省級部門采用轉載的,加1.5分;有文稿被國家級刊物刊用或被中央部委采用轉載的,加3分。同一文稿被多次刊用或采用轉載的,不累加,以最高分加分;多篇文稿被刊用或采用轉載的,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涉及加分部分的個人撰寫文稿是指署名為本人或本人為第一作者發表的文稿;個人撰寫但以單位名義發表的文稿可提供發文簽批件。
根據考評結果,等額確定考核對象。
考核采取到報名人員所在單位考察、查閱檔案方式進行。由于考核不合格原因造成缺額,可等額依次遞補。
考評考核結束后,經院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遴選人選。
(四)體檢
體檢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執行。由于體檢不合格原因造成缺額,可等額依次遞補。
(五)眉山市委組織部審定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集體研究,正式確定擬遴選人選,報眉山市委組織部審定。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眉山市委組織部審定后,將擬調人員在四川人事考試網、眉山人事考試網、黨政網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關于眉山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的意見(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眉山市委組織部檢舉,也可直接向眉山市紀檢監察部門舉報。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職位表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
監督電話:
眉山市委組織部:(028)38168060
眉山市紀委(眉山市監察局):(028)38444444
七、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職位的具體條件,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
(028)38166368
附件:
1.2016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1.2016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2016年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3.法學類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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