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大綱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
監督電話:
中共丹棱縣紀委(縣監察局):(028)37204444
中共丹棱縣委組織部:18990312380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720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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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縣委組織部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