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甘孜州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關于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成人教育本科類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的公告
根據《甘孜州關于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的實施方案》(甘府發〔2013〕22號)及《2016年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總體方案及分校實施方案》(甘定向辦〔2016〕2號),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甘孜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甘孜州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2016年面向甘孜州籍中專(中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公開考試招聘學制五年的成人教育本科類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36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招聘對象
僅限甘孜州籍中專(中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高中畢業生)中的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冊人員。
二、定向培養單位、定向培養名額、培養院校(專業)及入學方式
(一)定向培養單位
定向培養單位為相關縣(市)基層事業單位。
(二)定向培養名額、培養院校及專業
定向培養名額共36名,其中:成都中醫藥大學藏醫學專業25名、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11名。
(三)入學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中,報考成都中醫藥大學藏醫學專業的,直接參加人事考試;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的通過術科考試后參加人事考試。人事考試結束,由相關部門根據考生人事考試總成績、培養專業及名額,按照培養專業名額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預錄取對象。預錄取對象由甘孜州教育局統一組織報名參加2016年全國成人高考,并單一填報相關院校相應專業志愿。
通過成人高考且被相關院校相應專業錄取的考生,由相關部門根據考生人事考試總成績、培養專業及名額,按照培養專業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定向培養人員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立場堅定,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反對分裂;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表現良好,無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以上報考條件應同時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有違反黨和國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行為嚴重的;
4.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四、戶籍、專業及年齡要求
(一)戶籍要求
正住戶籍2016年7月31日前在甘孜州(含入學前戶籍在甘孜州的2016年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戶籍界定一律以是否持有甘孜州戶口簿原件為準,不含入學隨遷至大中專院校的集體戶口。
(二)專業及年齡要求
1.報考成都中醫藥大學藏醫學專業的,必須為藏醫藥專業(含藏醫臨床醫學、藏醫醫療、藏醫藥學、藏醫藥劑學等專業)中專(中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2015年獲得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傳統藏醫學確有專長合格證書》、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人員亦可報考。
2.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的,必須為音樂類相關專業(或其他專業具有音樂特長)中專(中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
定向培養專業、崗位及名額等詳見《甘孜州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成人教育本科類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名額分配表》(附件1)。
注:報考者所學專業均以畢業證書原件標注專業為準,且所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其他相關材料標注的畢業時間均應在2016年7月31日及以前。
五、人事考試開考比例
筆試人數與培養專業培養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不足3:1比例的,相應調減培養專業培養名額。
六、音樂學專業術科考試
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必須首先參加相關部門統一組織的術科考試。
(一)術科考試報名時間、地點
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于2016年8月8日—8月11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本人正住戶籍所在縣(市)招辦現場報名: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正住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無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的,由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
2.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及其他學歷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碼證件照一張(.JPG格式、16-32KB)。
(二)術科考試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
在縣(市)招辦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務必于2016年8月15日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836-2835281)領取《術科考試準考證》。
(三)術科考試時間、地點
術科考試于2016年8月17日—18日在康定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術科考試準考證》。
(四)確定人事考試筆試人員名單
術科考試結束,由相關部門根據術科考試成績和培養專業名額,按照培養專業名額的4倍(44名)以內確定參加人事考試筆試人員,獲得筆試資格考生名單于2016年8月19日在甘孜人事考試網公告。
七、人事考試網絡報名
報考成都中醫藥大學藏醫學專業的所有考生、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術科考試成績達到分數線的考生,必須通過網絡報名參加人事考試。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9日—8月22日(2016年8月22日24時截止)。
2.報名網址:甘孜人事考試網(http://www.gzrsks.gov.cn)。
3.報名方法:
(1)填寫《報考信息表》。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定向培養專業,如實、準確填寫《甘孜州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成人教育本科類緊缺專業人才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相關資格,并進入甘孜州人事考試黑名單。
(2)上傳照片。考生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時,必須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碼證件照一張(.JPG格式、16-32KB),并在網絡報名成功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二)資格初審
州級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表》和上傳照片質量,嚴格按照《公告》規定的招聘范圍、對象、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其中:報考成都中醫藥大學藏醫學專業的,由甘孜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資格初審;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的,由甘孜州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其中一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三)報名確認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者,必須于2016年8月19日至8月24日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完成網絡繳費。
報名確認時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50元/科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共需繳納兩科筆試考務費100元/人。
網上繳費于2016年8月24日24:00截止。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絡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崗位調整
報名繳費結束,對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培養專業,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報考人數與培養專業名額之比3:1的比例相應調減該培養專業培養名額,并于2016年8月27日前將有關情況進行公告。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面試公告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
(五)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及繳費的考生,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于2016年8月28日—8月31日,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于2016年8月31日13:00截止。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無法參加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一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八、人事考試
人事考試只進行筆試,不進行面試。其中: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的,其術科考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計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科目
1.報考成都中醫藥大學藏醫學專業的,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藏語文、藏醫藥基礎)》、《綜合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2.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的,筆試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綜合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2016年8月31日
上午 09:30—11:30
藏醫學專業:《專業知識(藏語文、藏醫藥基礎)》
音樂學專業:《文化基礎知識》
下午 14:00—15:30
所有專業:《綜合知識》
(三)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考試總成績
報考成都中醫藥大學藏醫學專業的,考試總成績=《專業知識(藏語文、藏醫藥基礎)》×50%+《綜合知識》×50%;
報考西南民族大學音樂學專業的,考試總成績=《文化基礎知識》×50%+《綜合知識》×30%+術科考試成績×20%。
九、預錄取人員確定
人事考試結束,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培養專業培養名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并按培養專業培養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預錄取人員。與最后一名預錄取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預錄取。預錄取人員名單于2016年9月1日在甘孜人事考試網公告。
十、預錄取人員資格復審
凡預錄取人員務必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填寫《甘孜州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成人教育本科類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2,以下簡稱《個人誠信承諾書》)一份,并于2016年9月3日同時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人事考試準考證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二張;
(3)《報考信息表》一份;
(4)《個人誠信承諾書》一份(貼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5)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
(6)正住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7)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必須同時提供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帶二維碼)。
無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正住戶口簿原件的,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或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其相關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因預錄取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一、預錄取人員參加成人高考
預錄取人員由甘孜州教育局統一組織參加于2016年9月初開始的全國成人高考報名,并單一填報培養院校培養相關專業志愿。
十二、擬定向培養人員確定
通過成人高考被培養院校相關專業錄取的人員,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生人事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并按培養專業培養名額依次等額確定擬定向培養人員。人事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知識(藏語文、藏醫藥基礎)》或《文化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十三、崗位選擇及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擬定向培養人員確定后,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擬定向培養人員按人事考試總成績排名及培養院校培養專業名額依次選擇定向培養單位。
擬定向培養人員取得培養院校(培養專業)的《錄取通知書》后,持《錄取通知書》到定向培養院校報到,經定向培養院校復查復檢合格、正式注冊入學后,與定向培養院校簽訂《甘孜州2016年成人教育本科類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協議書》(附件3,以下簡稱《協議書》)。擬定向培養人員與定向培養院校簽訂《協議書》后,必須到定向培養單位所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向培養單位簽訂《甘孜州2016年成人教育本科類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協議書》。
《協議書》一式八份,定向培養院校、定向培養人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向培養單位四方均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四、公示
已簽訂《甘孜州2016年成人教育本科類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協議書》的人員正式確定為定向培養人員,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試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
因取消定向培養資格或因個人原因放棄簽訂《協議書》造成的缺額,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相關部門確定是否遞補。
十五、定向培養及管理
定向培養學制為5年,由定向培養院校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全日制脫產管理。音樂學專業學生在西南民族大學甘孜州職業技術學校教學點就讀;藏醫學專業學生在成都中醫藥大學甘孜州衛生學校教學點就讀。音樂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所有費用自理;藏醫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根據《甘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甘孜州藏醫藥人才培養實施方案〉的通知》(甘辦發〔2014〕18號)精神,藏醫成人本科學歷教育學費由州縣(市)財政各承擔50%,住宿費、教材費、生活費和交通費由學員自理。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學、不得轉專業,成績合格者獲得定向培養院校成人教育本科文憑。
十六、考察、體檢及聘用審批
定向培養學生定向培養結束并取得畢業證書后,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合格人員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
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體檢醫院繳納。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手續,派遣到本人選擇的定向培養單位工作。逾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定向單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最終結論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七、聘用管理
受聘人員執行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其工資福利待遇從到聘用單位報到之日起執行。受聘人員必須在初始聘用單位服務期限滿八周年后方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流(調)動,聘用崗位服務滿五周年后方可報考本縣(市)公務員。
十八、紀律與監督
嚴格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八章的規定,嚴肅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投訴電話:
甘孜州紀委派駐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836-2822498;
甘孜州紀委派駐甘孜州教育局紀檢組:0836-2834772;
甘孜州紀委派駐甘孜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紀檢組:0836-2873290;
甘孜州紀委派駐甘孜州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紀檢組:0836—2835613。
十九、相關事項提示
(一)招聘機關在任一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有權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考生在報名時務必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通訊方式如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崗位調整、考試成績等所有后續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試網(http://www.gzrsks.gov.cn)發布,敬請留意。
(四)關于《準考證》
考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各環節的必備證件,請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考生無《準考證》,不得參加以下事項:
1.筆試;2.資格復審;3.體檢。
政策咨詢電話:
甘孜州大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0836-2827775、2827773;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科:0836-2833725;
甘孜州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人事科:0836—2835091。
網絡報名、繳費技術支持電話: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0836-2835281。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甘孜州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