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的組織及標準
體檢工作由四川省樂山市地方稅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二、體檢時間: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
三、集合地點
四川省樂山市地方稅務局17樓會議室(樂山市市中區嘉州大道556號)。
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非制服)于體檢當日上午7:30前準時到指定集合地點報到,核實身份以后統一組織前往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約400元)由醫院體檢部門按照體檢收費標準收取,考生參加體檢時直接交到醫院體檢部門。
四、注意事項及要求
1.考生務必按本公告要求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非制服)在規定時間達到指定地點集合,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 考生集合后,須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
3.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4.空腹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5.未婚女性不做婦科檢查。
6.對執行體檢通用標準的考生,在體檢時請有近視的考生佩戴眼鏡,以便檢查矯正視力。
7.體檢當日應避免穿戴有金屬飾品及印花的衣物。
8.體檢當日請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項則視為自動放棄。
9.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四川省樂山市地方稅務局人事科提交本人手寫并簽名的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聯系電話:0833-2411940 0833-2411712
附: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樂山市地稅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川省樂山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