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人員名單
本次進入體檢的古藺縣職位考生共13名,名單詳見附件。
二、體檢安排
(一)進入體檢的考生須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到古藺縣縣委組織部干部股(古藺鎮(zhèn)府前街24號,縣委大院5樓)領取體檢通知書。
(二)體檢集中時間、地點詳見《體檢通知書》。
三、注意事項
(一)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參檢考生應按《體檢通知書》要求,憑《體檢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報到,集中編隊參加體檢,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報到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責任自負。
(三)參檢考生不得攜帶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類、mp3等通訊設備進入體檢醫(yī)院,已帶的要按工作人員的要求關閉電源,統(tǒng)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帶至體檢醫(yī)院。
(四)在體檢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和隱瞞自己的真實病史。參檢考生要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行動。不得向醫(yī)務人員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五)體檢前一天參檢考生應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早晨須空腹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包括飲水、服藥等)8-12小時。
(六)考生須準備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張(背面寫上姓名)。
(七)進行矯正視力檢測的考生,須自行準備適配的眼鏡參加體檢。
聯(lián)系電話:0830—7204166
中共古藺縣委組織部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