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9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人社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自負且該崗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監督電話: 0816-2579573(綿陽師范學院人事處)
0816-2200044(綿陽師范學院紀委監察處)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廳紀監處)
附件:綿陽師范學院2016年5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名單
綿陽師范學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