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遞補有關事項
(一)遞補人員名單:
2016年6月22日共19名考生進入體能測評,其中4名考生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1名考生體能測評不合格。遞補4名,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ǘ┘蠒r間:
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
(三)集合地點:
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口。
?。ㄋ模w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關于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11>28號)和《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行。
?。ㄎ澹┯嘘P要求
參加體能測評務必是考生本人,不得代考,違者將取消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務必準時到達集合地點,逾時未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其他有關事項
1.請考生務必攜帶參加資格復審所需的全部資料。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放棄所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2.聯系人及電話:
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李穎0826-2722091,18090289521
附件:2016年廣安市法院系統公開考錄司法警察遞補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
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