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為自本公示日起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監督電話:
0825-2914997(四川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
0825-2290379(四川職業技術學院紀監審辦公室)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廳紀檢監察處)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