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公務員局《關于2016年四川省直機關和地稅、國稅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規定,此次考錄工作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現就我局2016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的地點和時間
地點: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917辦公室(成都市東風路北二巷4號)
時間: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面試資格復審應具備的手續
(一)《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1份(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免冠證件照);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三)職位要求的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學生證或專業不明確的,須提供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四)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五)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相關材料;
(六)符合《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其他相關說明
(一)請各位考生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二)遞補人員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通過考生《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因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請考生保持在《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中填寫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工作人員及時聯系。
咨詢電話:028-86607525
附: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016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