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點:成都市大石西路6號四川省體育局人事處1505室。
三、資格復審應提交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考單位或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其中:
(一)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的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
(二)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三)委培生、定向生須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單位簽章同意報考的手續。
(四)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五)體制內在編的教師,須出具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
(六)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
(七)符合《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八)國家有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通知要求的證件和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原件供現場審核,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
(二)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過考生《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因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安排見面試通知書。
(四)請考生保持在《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中填寫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工作人員及時聯系。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6年四川省直機關和地稅、國稅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四川省體育局聯系電話:028-8702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