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6年6月17日、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地點:成都市二環路西一段108號四川省統計局人事處402室。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張貼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一)“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三)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
(四)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五)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六)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其他相關說明
(一)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取得復審資格的人員,由省統計局根據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或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以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2016年四川省直機關和地稅、國稅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為準。
四川省統計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28-87045521
四川省統計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