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調名額
4名。
二、考調范圍
華鎣市范圍內符合資格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綜合素質高,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語言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作風務實正派,工作嚴謹細致,性格樂觀開朗;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5日8:30-6月16日18:30;
2、報名地點:華鎣市人民政府一號樓信息服務中心辦公室(聯系人:何正確;聯系電話:15928276287);
3、報名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紅底);
(4)《華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
4、資格審查:考生報名時即開展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此次考調工作全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考生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6月17日上午8:30-12:00到華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何正確處領取準考證,過時不領取的,按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二)考試
考試總成績為200分,其中筆試、面試總分各100分。
1、開考比例:考調職位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2,如果達不到該比例則減少(取消)考調名額。
2、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于6月18日前公布,并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名單。
3、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排序,按照1:2比例開展差額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四)調動
無影響調動的,按《華鎣市人事調配辦法》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華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華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