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樂山市2016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面試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2016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公告》的相關要求,現將樂山市2016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根據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0%),按1:3的比例,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樂山市2016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情況詳見附件(附后)。
二、資格復審安排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中午14:00。
(二)資格復審地點:樂山市人社局社保大樓四樓會議室(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
(三)按照《四川省2016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公告》要求,考生需攜帶的資格復審材料:
1.有關單位審核蓋章的《四川省2016年從優秀村干部、優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信息表》(貼上照片、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攜帶:“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人員需出具縣區組織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需出具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出具團縣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4.準考證。
5.學歷(學位)證書。
6.表彰獎勵文件(證書)
7.已錄(聘)用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由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未享受過定向招錄(聘)用優惠政策的證明。
8.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四)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考生需如實提供各類備審資料,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料不齊、條件不符、提供虛假信息或以其他原因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產生缺額將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限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資格審核將貫穿本次招錄工作全過程,堅決防止和查處作弊、不誠信行為,凡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三、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為2016年6月25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考試費80元后,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833—2441824,2440158。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