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二)單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區陜西街26號。
(三)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參與擬訂四川省教育廳機關資產財務管理、機關后勤服務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執行標準;承擔四川省教育廳機關的車輛、消防、安全生產、環境衛生、房屋管理等后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四川省教育廳交由其辦理的資產財務管理事務性工作;完成四川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教育廳機關服務中心202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廉潔自律,作風優良,綜合素質好、團隊意識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相符。
(4)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征得單位書面同意。
特別提示: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委監委、司法機關審查調查的。
(4)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5)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7)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年齡、學歷學位、最低服務年限、工作經歷年限等資格條件相關事項計算的時間節點按公告要求執行,公告未作明確的均截至2025年3月12日(公告第1日)。
三、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要求
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
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根據自身情況報名。在報名前對公告內容有不清楚的,可撥打“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本單位最終確定。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全過程,如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考者報名時需按報考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含本人近期藍底免冠證件照片1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本人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學信網查詢后自行下載)。其中,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
(4)個人獲獎證書。
(5)本人工作以來取得的工作實績佐證材料。須提供工作經歷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加蓋單位公章),材料須注明工作經歷起止年月、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6)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并加蓋所在黨組織公章。
(7)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相關報名資料掃描成電子資料(報名表同時提供word文檔)打包為壓縮文件于2025年3月25日17:00前發送至電子郵箱jgfw_scjyt@163.com,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后續郵件不再有效。郵件標題須統一格式:“報考崗位+姓名”,電子資料須清晰可辨。報名資料不齊全、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均作資格不合格處理。
2.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和要求,對報考者基本信息、報考資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郵箱發送筆試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二)筆試及面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環節,筆試、面試滿分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1.筆試
(1)筆試范圍。筆試主要考察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或崗位職業基本要求,不指定參考教材。
(2)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為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3)筆試時間地點。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筆試成績為0分或缺考的人員按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教育廳官網查詢筆試成績及排名。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在公布成績的2個工作日內通過郵箱或電話申請查分。
2.面試
(1)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范圍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和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等方面。
(2)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與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公布后在教育廳官網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并通過郵箱發送面試資格審查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3)面試資格審查。報考者按資格面審通知書要求的時間地點將上述報名材料(含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交至本單位進行面試資格面審。材料驗示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面審時簽訂誠信承諾書。面審通過,出具面試通知書。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
(4)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考場候考的、面試缺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如因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如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5)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面試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3.考試總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后在教育廳官網查詢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及排名,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時間、集合地點隨體檢人員名單一并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4.復檢及遞補。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本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本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四)考察
本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在原招聘公告發布平臺公示7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排名,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招聘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各種原因出現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六)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將以下材料提交本單位。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
2.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3.按規定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單位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擬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最終審核確認。審查審核合格,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勞動合同聘用。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
五、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按招聘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我單位在公開招聘中,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特別提示
(一)崗位招聘的人員因工作安排需要兼任其他相關工作的,應服從工作安排。
(二)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在教育廳官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及查閱郵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遞補、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八、咨詢、監督電話
綜合政策咨詢電話:028-86119806(顧老師);監督電話:028-86118598。
附件:1、202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點擊下載)
2、202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四川省教育廳機關服務中心
2025年3月12日
來源:https://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5/3/12/86f819e28c224669b8ac9e08dcc1d2d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