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縣委組織部決定開展平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本次公開考調名額共計34名。具體職位及要求等詳見《平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平昌縣內符合資格條件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滿足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和學歷學位條件;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1月;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1月6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資格審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可能形成《公務員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職位。
三、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7日(09: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平昌縣同州街道新平街東段50號縣委組織部二樓公務員股。
4.報名資料:
(1)填寫《平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三份,粘貼兩寸標準證件照);
(2)兩寸標準證件照3張;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參加工作文件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申報加分項目的需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職位要求的相關佐證材料(工作經歷證明須由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
(二)加分項目及分值
1.年度考核。對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進行審查,每有一個年度考核優秀的,得0.5分。
2.表彰獎勵。每獲得1次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得1分,市級黨委、政府或省級機關表彰獎勵的得2分,省級黨委、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表彰獎勵的得5分。
有關說明:①因同一事項受到多次表彰獎勵的,分值不做累計、按就高原則計算得分;②表彰獎勵僅限個人所獲表彰獎勵,不包括集體表彰獎勵、因年度考核原因所獲個人獎勵和各類通報表揚;③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調人員,應于現場報名截止前,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至平昌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股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定加分,并在平昌組工網站(http://www.pcdj.gov.cn/)予以公示。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即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四)考試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筆試由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可在調劑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筆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及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面試由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公開考調計劃數1:2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與擬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少于開考名額2倍的,視為未形成競爭態勢,擬進入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全縣本次考調形成競爭態勢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否則將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報考者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五)體檢
體檢由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
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干部職工、服務管理對象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考調單位。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對象自愿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考察對象自愿放棄的,須向考察組書面說明情況。
(七)頂崗試用
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對象到考調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崗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頂崗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試用期間不符合試用要求的,可終止試用。因試用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八)辦理相關手續
頂崗試用期滿后,縣委組織部對擬轉任人員在平昌組工網站(http://www.pcdj.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由用人單位按政策規定辦理轉任等相關手續。無正當理由放棄轉任的,三年內不得參加縣級部門公開考調。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次考調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收取報名費用,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相關公告均在平昌組工網站(http://www.pcdj.gov.cn/)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登錄該網站了解最新信息。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四)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次考調事宜由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27-6229937(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股)
附件:1.平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點擊下載)
2.平昌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
2024年12月30日
來源:http://www.pcdj.gov.cn/tzgg/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