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元市202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廣元市202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和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筆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和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情況
考生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崗位排名和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情況,已于2024年12月19日在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成績查詢”欄目發布,考生可點對點查詢本人筆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及是否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情況。
二、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人選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因考生自動放棄考試或因筆試總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之比低于1:3的,以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筆試缺考、筆試成績為0分者、在筆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筆試成績或考試資格者均不能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12月25-26日(9:00-18:00)
地點:報考單位主管部門辦公所在地,具體地點由報考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并短信告知考生。
四、資格復審及所需資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以下資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
(一)《報考信息表》(在編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簽字蓋章證明。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簽字蓋章證明。)。
(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過期身份證、電子身份證等不得作為資格審查證件)。
(三)學歷、學位、職業資格、職稱資格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內容包括學習類型、學習形式、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等)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的本人承諾書。
(四)境外留學人員和赴港澳臺學習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和復印件。
(五)崗位如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等相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六)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必須本人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招聘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五、人員遞補及資格復審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按時、放棄參加資格復審等原因產生的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如遇并列分數的一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由資格復審部門根據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通知本人。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12月27日9:00-18:00。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不再電話通知。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社會保障卡(過期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無效)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面試當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缺考面試或者面試成績為0分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低于此分數的不能進入公開招聘的下一環節。
七、咨詢電話見《廣元市202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來源:https://srsj.cngy.gov.cn/New/Detail/20241219110905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