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和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為0分或筆試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12月18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
三、資格復審地點
洪雅縣教育和體育局二樓會議室。
地址:洪雅縣人民路152號,聯系電話:(028)37405891。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24年下半年洪雅縣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
3. 登陸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各一份。
4. 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畢業人員出具本人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
5.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以上證件和材料須真實有效,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到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洪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請考生注意查詢。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雅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8)37402778、(028)37405891。
附件:2024年下半年洪雅縣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2024年12月16日
來源:https://www.schy.gov.cn/info/4041/970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