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和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缺考科目或筆試成績低于筆試最低分數線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筆試最低分數線為此次參加筆試人員有效成績平均分的80%,本次筆試最低分數為32.43分。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05室(地址:丹棱縣齊樂大道30附2號,聯系電話:028-37206526)。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2024年丹棱縣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紅底照片)。
2.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崗位)、《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軍人崗位提供)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
3.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畢業人員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5.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以上證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證件和材料須真實有效。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到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本公告由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8-37206526。
附件:2024年丹棱縣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來源:https://www.scdl.gov.cn/info/5204/2615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