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成績及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
詳見附件。
二、原件校驗工作安排
(一)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點:成都市新都區馬超東路289號金融服務中心8樓820會議室。
(二)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校驗原件,收取復印件,按順序裝訂一套。
1.報名表1份,請在“成都人才網-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打印并簽字確認。
2.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學歷學位相關證明。
國內畢業生: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認定證明(若專業名稱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尚未畢業的國內畢業生需提供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若專業名稱不一致需提供專業認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國(境)外畢業生: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尚未畢業的國(境)外畢業生,須提供經駐外使館或第三方專業翻譯機構翻譯的入學通知文件。
此外,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相關榮譽證書、取得科研成果、獲得獎勵(含獎學金)及能夠證明自身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縣(市、區)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正式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無違紀違法情況說明。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材料。
三、注意事項
(一)原件校驗通過人員現場發放《終面通知書》,終面時間及地點以《終面通知書》為準。
(二)逾期未參加原件審核校驗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因原件校驗不通過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原件校驗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1次。
(四)遞補人員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請確保通訊暢通,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咨詢電話:028-83020289,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組織部
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來源: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4-10/28/content_66f48c21105045eb9394dfa5f18569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