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后職位排名
通過資格復審,公開遴選(考調)應參加面試154人,實際參加面試147人,考生面試后職位排名及是否進入體檢、差額考察環節通過(http://www.bzswzzb.gov.cn/site/tpl/6793121)“點對點”查詢。
二、體檢和差額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根據筆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人數與遴選(考調)計劃名額之比一般為2:1,對于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體檢由各單位負責組織,在我市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人民警察職位還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遴選(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各單位派出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開展實干實績評價的,還要重點對考生實干實績報告內容進行逐一核實查證。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機關(單位)。
各單位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不唯分取人。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級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頂崗試用。
公開遴選(考調)體檢、差額考察工作應于2024年10月15日前結束。
三、頂崗試用
被確定頂崗試用人員于2024年10月25日進入頂崗試用環節,試用期3個月(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職位缺額,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可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試用期順延。
試用期滿,由各遴選(考調)單位根據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考調)人員。
四、公示和轉任
各遴選(考調)單位應于2025年2月18日前,將擬遴選(考調)人員報市委組織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任用)的,由巴中市巴州區委組織部、通江縣委組織部、市級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任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轉任(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轉任(任用)。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2024年9月27日
來源:http://www.bzswzzb.gov.cn/tzgg/23046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