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甘孜州委辦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甘孜州安全生產六條硬措施〉的通知》(甘委辦通〔2023〕39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大全縣安全生產防范力度,保障我縣高質量發展,依據《甘孜州應急管理局 甘孜州司法局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甘孜州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暨輔助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甘應急〔2023〕50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名額及崗位
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15名,配備在15個鄉(鎮),開考比例:1:3。
二、招聘原則及范圍
1.本著“自愿、公開、公正、擇優、公平、德才兼備”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2.面向爐霍籍招聘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能吃苦耐勞,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安全監管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五)學歷及專業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礦山、危化、煙花爆竹、工貿、建筑施工、法律法學、社區管理與服務相關專業優先。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
2.被公安機關治安或刑事拘留過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4.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正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的;
7.參與過民間非法組織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8.在部隊服役期間因違反紀律受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天,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下午18:00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8:30–18:00。
報名地點:爐霍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報名費100元/人,現場繳費。
2.報名者需提供材料:
(1)雙面打印的《爐霍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報名表》和《承諾書》一式兩份(詳見附件鏈接,請自行下載),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藍底證件照3張。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無身份證原件的,必須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報名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爐霍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進行監督。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同時,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三)領取準考證
已完成報名的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按通知要求到爐霍縣應急管理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綜合協調服務、時事政治、縣情知識、法律知識、文書寫作及安全監管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質。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3.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一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考生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成績統計后賡即在爐霍縣城區公告欄公示。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筆試結束,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所聘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名額3倍的,參加筆試的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為零分、筆試缺考或有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考生考試成績于考試結束成績統計后賡即在爐霍縣城區公告欄公示。
六、加分
(一)烈士后代、退役軍人報考的,在筆試、面試折合總成績后加1分;
(二)具有安全監管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真實合法的證明資料),在筆試、面試折合總成績后加1分;
(三)報考者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分;
(四)所有涉及加分的報考者準備好相關材料后,在報名時提交,逾期不予辦理。
七、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招聘職位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指定醫院自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由本人自行承擔。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參加考試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及政審
1.政審: 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順延遞補。
2.公示:確定擬招聘人員后,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和政審合格人員,與爐霍縣應急管理局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在規定時間內到爐霍縣應急管理局報到。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十、聘用人員的性質和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屬爐霍縣應急管理局臨聘人員。
(二)聘用的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聘期1年。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爐霍縣應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1年聘用期滿后,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合法自愿原則,可再行協商是否續聘。
(三)招聘的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聘用期內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不能正確履職,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十一、聘用人員待遇及其他
招聘的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每人2650元/每月,包含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生育險),由縣財政統一解決。
十二、人員補充方式
本次輔安人員招聘結束后,后期因解聘或人員流動造成的人員缺失,按照本次輔安人員的招聘方式流程進行補錄。
十三、紀律與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爐霍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監督投訴電話:爐霍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13698148881
政策咨詢電話:爐霍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0836-6859118
附件:1、爐霍縣公開招聘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考試承諾書(點擊查看)
2、爐霍縣公開招聘輔助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登記表(點擊查看)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jgTIkmyi77l5scbGia1G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