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2024年非在職應屆高校畢業生(含2023年畢業的非在職高校畢業生),不含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國境外留學須做學歷、學位認證;報考黨建服務專員的需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錄用體檢標準;
4.熱愛村(社區)工作,樂于奉獻,善于開展群眾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
5.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6.具體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基本職責
1.社區工作者基本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和引導村(居民)民遵紀守法,履行法定義務;
(2)執行黨組織決定、決議和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議事會的決定、意見,依法開展村(居)民自治,接受村(居)務監督機構、村(居)民(代表)會議和黨員群眾監督;
(3)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心口相傳的村(社區)精神,增強村(居)民對村(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
(4)熟知掌握社情民意,組織動員村(居)民和駐村(社區)單位開展鄰里互助、共建共治活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發展治理;
(5)推動城鄉社區發展,探索發展社區社會企業和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升村級集體經濟自我發展能力,推動鄉村振興;
(6)按照村(社區)職責清單,協助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村(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矛盾糾紛化解等事務;
(7)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解決城鄉社區發展治理相關問題;
(8)完成鎮(街道)交辦的其他任務。
2.黨建服務專員基本職責
(1)積極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成都市、彭州市重大決策部署;
(2)負責指導建立黨組織和開展黨建工作、指導圍繞生產經營執業開展活動、指導黨建帶工建團建婦建等工作、幫助協調解決發展困難問題等;
(3)負責起草與工作相關的各類工作報告、專題材料、領導講話、工作總結、信息通稿等文字材料。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4.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適宜從事該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彭州市人力資源產業園5樓。(彭州市天府中路259號,原彭州市市場監管局)
3.咨詢電話:張女士 13402869196(028-60986866)
梁先生18328598692
報考者須在報名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等證書,在現場報名時,須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按照公告中招聘崗位的要求報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近期2寸彩色紅底證件照片1張;④學信網學歷證明;⑤填寫完整的登記表(詳見附件2)。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考生需提前30分鐘進場,開考后遲到30分鐘后的考生,將取消考試資格)。
2.筆試地點:彭州市內,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綜合知識、能力素質和黨務知識等,卷面滿分100分。
4.筆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黑色簽字筆。考生有缺考、違紀或成績為零分、成績無效等情形,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通過原件校驗的人員與招聘名額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屬于緊缺崗位、急需崗位,如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也可直接開考。
(三)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才網(www.pzgjrcw.com)公布。
(四)面試
1.面試時間:暫定2024年8月28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彭州市內,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1:3的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
5.面試前因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面試當天因考生自動放棄導致的缺額,不開展遞補。
(五)公布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60%、40%。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2.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才網(www.pzgjrcw.com)公布。
(六)體檢
體檢由彭州市國經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組織通過面試的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與項目參照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自行承擔。初次體檢不合格者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彭州市國經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對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四、聘用及報到
(一)通過招考并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在彭州市人才網(www.pzgjrcw.com)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向中共彭州市委社會工作部反映問題,且提供相關線索,保持聯絡方式暢通。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中共彭州市委社會工作部報到。未經中共彭州市委社會工作部同意,逾期未報到者或報到時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擬聘人員自動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職位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應聘人員一經聘用,由中共彭州市委社會工作部統一分配到指定用工單位。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要求解除勞動用工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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