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工作
(一)體檢人員
體檢人員名單已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點對點公布。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1.體檢時間: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
2.體檢集合地點:2024年7月21日上午7:00前在州級機關第二辦公區A區一樓大廳(西昌市東城街道春棲大道33號)報到,統一前往醫院。
(三)體檢執行標準
除報考公安及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其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公安及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四)體檢收費標準
按有關標準由體檢醫院收取體檢費,每人400元左右(由體檢醫院據實收取);復檢費用另計。請考生準備好所需費用(現金)。
(五)體檢要求
1.體檢當天考生應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
2.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建議家在西昌城區以外的考生提前一天到西昌城區住宿,凡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
3.請考生體檢前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睡眠,飲食清淡,不要吃過多油膩、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空腹(禁食、禁水)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4.體檢當天請勿佩戴隱形眼鏡,眼睛近視者請自行佩戴框架眼鏡。(報考公安及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需測裸眼視力)
5.體檢當天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檢則視為自動放棄。
6.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考生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終止其錄用程序;有交換、替換檢驗樣本的,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有串通作弊、讓他人頂替體檢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7.按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不合格即體檢不合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8.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9.體檢結果一般在體檢或復檢后3個工作日內告知考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二、有關要求
1.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網站公布的體檢相關公告事項,影響體檢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負責。
2.如考生在資格審查時登記的電話號碼有變動,務必于7月20日前告知州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考生應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如因手機關機、停機、換號等造成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紀律,服從醫務人員的安排和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干擾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否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4.如有自愿放棄的,務必于7月20日前將《自愿放棄承諾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交至州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報考者自愿放棄等情況形成的補充錄用計劃缺額,將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補錄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本次補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未盡事宜,請與州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聯系,聯系電話:0834-3865186(傳真)。
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2024年7月19日
來源:https://rsj.lsz.gov.cn/lszrsks/rsksxwzx/202407/t20240718_2705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