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職位
1.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公安法制(職位代碼2024070606),1名;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職位代碼2024071015),1名;
3.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建筑規劃(職位代碼2024071116),1名;
4.高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職位代碼2024071520),2名;
5.筠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職位代碼2024071621),3名;
6.珙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職位代碼2024071722),2名;
7.興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職位代碼2024071823),1名;
8.市地震監測中心應急管理(職位代碼2024072633),1名。
報考了以上8個取消職位并已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9日18: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遴選(考調)職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調減職位
1.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公安執法(職位代碼2024070607),由2名調減為1名;
2.江安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職位代碼2024071318),由2名調減為1名。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2024年7月8日
來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02c55860-d53b-41ba-b6d2-f1c61b67e9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