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任職位
公開考試轉任職位為一級科員,共14名。職位情況詳見《2024年瀘州市納溪區第一次公開考試轉任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轉任范圍
符合公開考試轉任條件的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5.年齡40周歲及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6.具有公開考試轉任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7月14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7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報名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2024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地點:瀘州市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一樓會議室(瀘州市納溪區云溪西路一段99號,區政府大院內)。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報信息。報考者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4年瀘州市納溪區第一次公開考試轉任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按要求提供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1張。
2.資格審查。考生持《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如考生系選調生,需簽字注明“本人是某年錄用的選調生”)、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其中:職位要求為中共黨員的,提供黨員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和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轉任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轉任資格,且責任自負。
(二)職位調整
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轉任計劃。
(三)考試
1.本次考試選調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地點: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本次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考試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的,則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擬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轉任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個人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轉任機關決定是否遞補。
(五)考察
考生體檢合格方可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轉任機關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轉任單位。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的,區委組織部會同轉任單位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和轉任
區委組織部對擬轉任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區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轉任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其它事項
1.請考生在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區委組織部。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轉任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區委組織部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3.本次公開考試轉任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紀檢監察部門檢舉,也可向區委組織部舉報。
六、本公告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區委組織部0830-4215387。
監督電話: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830-8559506。
附件:1.2024年瀘州市納溪區第一次公開考試轉任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
2024年7月4
來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38c7fc30edf1456cb7d0a93deee8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