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遂寧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補充編外人員管理辦法》(遂人社發〔2018〕2號)等文件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編外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及崗位
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政補助編外人員1名,工作地點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本級或縣(市、區)管理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無不良嗜好,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安排;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崗位要求為漢語言文學、文秘、新聞類相關專業;
5.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其他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12日-14日(9:00-12:00;14:00-17:30)。
2.報名地點: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地址:遂寧市船山區東平北路市民中心五號花瓣三樓5313-4室)。
3.報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有特長的攜帶相關證書、證件材料;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張;
(3)經本人簽字的《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報名表》)原件一份(需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現場不提供紙質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1.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公告要求,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報考者所填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考試的依據,報考者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前資格審查、政審考察中的復核和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2.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
(三)領取準考證。
(1)領取時間:2024年6月17日上班時間(9:00-12:00;14:00-17:30)。
(2)領取地點: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遂寧市船山區東平北路市民中心五號花瓣三樓5313-4)。
(四)考試。
1.考試為面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知識結構、寫作、能力素養、邏輯思維等。
2.考試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
3.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及遞補。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在總成績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政審。
1.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等。
2.政審不合格的,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體檢、政審考察合格人員由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825-2232623)。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2.經公示無異議,與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基本待遇
按照遂寧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本次招考由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公告內容和未盡事宜由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25-2232623。
附:《遂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
來源:https://sgjj.suining.gov.cn/xinwen/show/4f697975b8d932ca98755ad279ab7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