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設置
共設四個崗位,擬考調7名工作人員(附件2)
二、考調范圍
縣紀委監委綜合管理(一)崗位面向四川省內各級各部門中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縣紀委監委綜合管理(二)崗位和縣委巡察辦財務崗位面向南充市內各級各部門中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管理崗位面向南充市內所在單位與考調單位經費及身份性質相符且在編在崗的事業干部。
三、考調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3.具備本公告具體考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專業條件”一欄是指具體專業的名稱,非學科類);報考者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導致所學專業與考調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可報名(由報考者自行提供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印發的專業更名文件等證明材料)。
4.年齡在35歲以下(1989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熟悉黨內政策法規,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寫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處理能力,熱愛紀檢監察巡察事業,能夠適應長期在外出差和高強度的審查調查工作;
7.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27日-6月13日。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報名地點。中共營山縣紀委組織部(地址: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一環路北段775號308室,聯系人:李建軍,聯系電話:15328867062)。
(三)報名方式。本次考調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相關公告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yingshan.gov.cn/)、“廉潔營山”網(http://www.ysxjwjcj.gov.cn/)上發布。報名時需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參公登記表)》(報考事業崗需提供《事業單位錄用審批表》《一般行政職務任免呈報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鮮章)、《公開考調報名登記表》(附件1)、1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填寫有表彰的情形需提供相應證書、文件等印證資料。
五、考調程序及方式
(一)公開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并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報考時所留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在公開考調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貫穿考調全過程,對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考調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調資格。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考調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筆試。筆試開考比例為5:1。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公開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筆試總分100分,權重占考調總成績的50%。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不指定復習內容。
(四)面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公開考調名額,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總分100分,權重占考調總成績的50%。實行結構化面試,不指定復習內容。因考生放棄形成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
(五)差額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人數與公開考調名額之比為2:1。若有特殊情況,考察比例低于2:1的,由縣紀委監委集體討論決定是否進行下一程序,同時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如因總成績相同影響取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考察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人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并對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自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體檢。根據差額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辦法,委托相關醫療單位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考調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考調人員,取消該人員的錄用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調入。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研究確定擬調入人員,并報請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并關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廉潔營山”網考調公告。如因通訊不暢等原因導致考生不能按時參加公開考調有關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杜絕任何形式的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
(四)最低服務年限、崗位職級等其他相關事項由縣紀委監委按相關規定負責解釋,聯系人:李建軍,聯系電話:15328867062,0817-8361232。
(五)監督舉報電話:0817-8289701。
附件:1. 公開考調報名登記表
2. 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中共營山縣紀委 營山縣監察委員會
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來源: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202405/t20240527_1975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