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標準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本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二、體檢人員
(一)請考生登陸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com.cn/“成績查詢”專欄)點對點查詢是否進入體檢環節。
(二)根據《四川省2024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公告》規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選調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選調其他達到比例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本市本次選調考試所有職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均達到選調名額3倍。
(三)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關于2024年從優秀村(社區)干部、優秀工人農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事業編制人員、退役軍人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本市本次考試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均高于本次公招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四)根據《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關于樂山市2024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本次本市公招考試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為63.04。
井研縣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職位編碼26310251)招考計劃1名,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該職位第1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低于本次本市公招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63.04,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五)根據《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公安局關于樂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規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統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和《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關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達到3倍比例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本次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統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均高于達到3倍比例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三、體檢集合時間及集合地點
(一)集合時間:
1.基層選調生、定向招考的考生,體檢集合時間為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7:30。
2.政法系統(含公安、法院、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職位)、四級聯考(行政執法類職位,職位編碼為2621XXXX)的考生,體檢集合時間為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7:30。
3.四級聯考(綜合管理類職位,職位編碼為2631XXXX)的考生,體檢集合時間為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7:30。
(二)集合地點:樂山市老干部活動中心(樂山市市中區竹公溪街1399號)一樓大門處。
請考生務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于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每天上午7:50準時上體檢專用車,逾時未上體檢專用車者視為自愿放棄。
四、注意事項及要求
1.請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務必按本公告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逾時未上體檢專用車者視為自愿放棄。
2.體檢費用(約500元,請自備現金)由醫院的體檢部門按照有關標準收取,由考生直接交醫院體檢部門。體檢過程中,因體檢需要作進一步檢查檢驗的,所檢項目費用按醫院收費標準另行收取(現場現金支付)。
3.考生集合后,須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生家屬不得跟隨、陪檢。
4.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5.空腹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6.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
7.患有近視的考生請佩帶眼鏡。有聽力障礙的考生請佩帶適合的助聽裝置。
8.體檢當日應避免穿戴有金屬飾品。
9.體檢當日請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項將會影響體檢結論。
10.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11.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報考者有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礙體檢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情節較輕的,負責組織體檢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有交換、替換檢驗樣本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行為的,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有串通作弊、讓他人頂替體檢等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行為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未盡事宜,請與樂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聯系。聯系電話:0833—2487564。
本公告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7日
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