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法官助理4名,擬任三級法官助理及以下職級。
二、遴選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南充市轄區內各縣(市、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三、遴選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法律業務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學習能力、調研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勞、甘于奉獻的敬業精神,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5.從事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工作3年以上。
6.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7.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學歷并獲得相應學士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法學類專業是指一級學科專業類意義上的法學專業,具體可參考2024年度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所附專業目錄。
8.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9.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報名開始第一日(2024年3月28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職位。
四、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具體實施。
(一)報名
本次遴選采用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認真閱讀遴選公告,對照遴選條件,下載《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遴選法官助理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完整、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將《報名表》(word電子版及本人手寫簽名的掃描件)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發送至郵箱:nczyrsc@126.com(主題:工作單位+姓名+手機號碼)。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17:00(以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報。
(二)資格初審
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對報考者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反饋初審結論。初審合格的,發送準考證至報考者郵箱。報考者自行打印準考證,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2024年4月中旬發布職位調整公告。
(四)筆試
筆試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主要測試報考者政治理論水平、法律業務知識和法官助理工作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暫定于2024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遴選名額之比為3:1。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遴選計劃規定比例的,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報考者須攜帶以下資料用于資格復審:
1.《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組織部門審核,簽署“同意報考”并蓋章)雙面打印,彩色打印照片或粘貼彩色照片。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加蓋檔案存放單位印章)。
5.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存放單位印章)。
6.所在單位開具的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證明。
7.所在單位開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8.其他可證明報考者自身能力的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報考者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六)面試
面試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七)差額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對象與遴選名額之比為1.5:1。達不到比例的,參加面試的報考者全部進入考察。
考察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閱工作實績等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
(八)體檢
根據崗位需要和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報考者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是否遞補,考察、體檢均遞補一次。
(九)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體檢等情況,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人員。
(十)公示和調入
將擬調人員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嚴明遴選紀律,報考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三)南充市紀委監委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監督電話:0817-2819707。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或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應取消其遴選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報名咨詢電話:0817-2800720。
附件: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遴選法官助理報名表(點擊下載)
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8日
來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