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符合本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2)。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利州區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
(6: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5)在編在職人員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或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10)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11)拒絕、逃避征集,拒服兵役義務的。
(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組織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有關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主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察
區級相關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或學業業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或學籍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區級相關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lzq.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執(職)業資格、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必須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區級相關主管部門通知其報送招聘相關材料,原為在職人員的,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區級相關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自愿選擇擬聘用單位。
招聘單位憑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須在一個月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
九、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移動電話),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未舉辦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不符招聘相關條件的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根據《四川省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十條措施》,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應屆畢業生,聘用后5年內須在招聘單位一線工作。
(六)公示無異議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2024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擬聘人員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制度。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請向區級相關主管部門咨詢。未盡事宜,由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電話(區號0839)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3286415
區人民法院:3950776
區環境衛生事務中心:2318019
寶輪鎮人民政府:6055130
大石鎮人民政府:2309116
區教育局:3310271
區衛生健康局:3213034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83058
(二)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28-83336031
(三)監督電話(區號0839)
區紀委監委:3267755
附件:1.公開考試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表(點擊下載)
2.廣元市利州區202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點擊下載)
3.廣元市利州區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4.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點擊下載)
5.政策性加分相關規定(點擊下載)
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信息來源: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40322182350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