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副總經理1名,工作人員3名。
二、招聘條件
(一)副總經理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45周歲以下,男女不限,條件優秀者可放寬至48周歲以下;
3.須有旅游管理等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較強的執行力及團隊協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國家A級旅游景區運營管理工作經驗;
6.具有旅游項目建設、旅游活動策劃、業態及客源引流、宣傳推廣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報名需附相關成果)。
(二)工作人員
1.熱愛文旅事業并愿意從事景區解說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鉆研和奉獻精神,服務意識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
2.身體健康、容貌端莊、具有親和力;
3.年齡35周歲以下,形象氣質佳,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4.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旅游等相關專業優先;
5.普通話水平二級甲等及以上,嗓音條件好,吐字清晰,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6.溝通協調能力強,能妥善處理工作中的各類事件,能通過優質服務吸引客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被勞動教養的,曾因違法受過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由于個人原因,導致企業出現嚴重虧損,或造成企業資產嚴重損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7.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8.與聘任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有任職回避情形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職責
(一)副總經理主要負責景區標準化建設、規范化運營、旅游活動策劃、業態及客源引流、宣傳推廣和市場營銷拓展。
(二)工作人員主要具體從事景區的解說和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下午6點截止(以郵件顯示送達時間為準)。報名時間結束后,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網上統一報名方式,應聘者將相關材料掃描件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文件名為:姓名+應聘崗位+聯系電話),發送至指定郵箱104803329@qq.com,材料包括:
(1)《報名表》(見附件)。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報考崗位所需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與招聘崗位資格資歷條件相印證的其他材料。
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的人員,須取得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資格初審:報名截止后,報名材料經初審符合報名條件者,以郵件、電話等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任一環節發現應聘者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應聘資格;若因本人填報聯系方式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二)考試
1.筆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進入面試,若低于1:3比例的,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組織協調、領導管理、經營決策、應急處置、專業素質等能力。
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綜合成績。
(三)組織體檢
由蓬溪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統一體檢,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合同,副總經理試用期為6個月,工作人員試用期2個月,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試用期的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任手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適應或不勝任者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一)副總經理
實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三部分構成,年薪水平人民幣15萬元左右,具體情況根據經營業績及考核情況確定。
(二)工作人員
試用期工資3000元/月,試用期為2個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資待遇為6000元/月左右(含五險一金),后續根據景區收入情況和考核情況,待遇可逐年適當提高。
六、其他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企業有關人事紀律規定進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查實取消當事人應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由蓬溪縣紀委監委駐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蓬溪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25-5413629,劉女士。
附件:報名表
蓬溪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來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74-FABB55E9874C87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