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本次共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共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
承擔基層鄉(鎮)社區矯正對象管理、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法治建設等司法行政輔助工作。
1.本次招考面向丹巴縣戶籍(截止2024年1月1日前取得丹巴縣戶籍)人員。年齡要求為年滿18周歲以上至30周歲以下(199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2.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口齒清楚;無殘疾、駝背;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無精神疾病或精神類疾病史;無重大家族遺傳??;無色盲、平足;面部無明顯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等);無吸毒史;無其他不適合從事基層工作的疾病。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或辭退公職人員;
7.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司法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4日至1月9日工作日。
2.報名方式: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需提供以下資料:(1)《2024年丹巴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見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3)近期藍底彩色一寸免冠證件照片1張貼在報名登記表處,另將電子證照拷貝給縣司法局。(4)戶口簿原件及首頁、本人頁復印件1份(集體戶口僅提供本人頁)。
3.報名地點:丹巴縣章谷鎮五里牌社區綜合大樓北樓四層431司法局辦公室。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報名截止后,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入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若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職位計劃數做出相應的調整)。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24年1月10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縣司法局431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占60%,面試占40%。
1.筆試。筆試時間定于2024年1月11日,參加筆試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組織專門人員集中閱卷,并及時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面試時間定于2024年1月11日,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得分再加加分分值的總分值,按照招聘計劃與總分值排名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總分值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1)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認識水平、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與報考職位的適應程度和實際工作經驗等;(2)對參加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考生只報抽簽號。對于違反面試規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忌楹灂r仍未到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3)面試時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面試成績和按比例折算后的考試總成績。
3.加分因素(所有加分因素請在報名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1)法學專業的報考人員,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表揚)的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3)參加并代表縣級以上文藝表演或體育類賽事的人員,并取得榮譽證書的將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
(4)所有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準備好相關材料后,需在報名時提交,逾期不予辦理。加分在筆試成績總分數按比例折算后進行加分,加分總分值累計不超過6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加分+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
1.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2.組織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3.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及中途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將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需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沒有收到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行決定是否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選。擬聘用人員與縣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待遇按照丹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丹巴縣人民政府《十四屆丹巴縣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會議紀要》丹府閱﹝2023﹞19號文件要求,相關薪酬待遇參照現有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按社會保險法購買保險。
1.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者提交虛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此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用書。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法律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等。
3.參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應試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進入面試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4.此次考試總成績兩年內有效,若兩年內職位出現空缺報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依次進行替補。
5.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丹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丹巴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6-3525217(丹巴縣司法局)
附件:2024年丹巴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點擊下載)
中共丹巴縣委組織部
中共丹巴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丹巴縣委政法委
丹 巴 縣 司 法 局
丹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K-xDi-56xFrXZd3OR3Li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