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凡對加分人員情況有異議的,請在公示后的3個工作日內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弄虛作假,提供不實加分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加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12388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3933508
附件: 2023年攀枝花市東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政策性加分情況表.xlsx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078118C80A2AEB346EF2BDC988633F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