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宜賓市事業單位2023年第一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定,現將報考我縣事業單位考生筆試總成績、資格審查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一)資格審查時間:
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資格審查地點:珙縣人社環保氣象業務大樓(珙縣巡場鎮濱河路與經二路交叉口)三樓308會議室。
二、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面試崗位:按照招考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下同)。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現場資格審查。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無筆試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審查。
不面試崗位。根據《宜賓市事業單位2023年第一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按照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不面試崗位參加筆試人員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三、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一)《報名信息表》2份(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二)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相關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含輔修專業)。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不符合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書面證明原件)。
其中,屬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現場資格審查時不需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但務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原件,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在任一招聘環節的中斷,即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兩次。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考生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等情況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四、其他事項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如對資格審查所要求的手續不清楚的,請在資格審查前主動與資格審查單位電話聯系。材料不齊未能通過資格審查者責任自負。
五、遞補資格審查相關事項
(一)現場資格審查中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缺額,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兩次。
(二)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1.遞補資格審查時間:
第一次遞補時間:2023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
第二次遞補時間:2023年5月23日(下午14:30—18:00)。
2.遞補資格審查地點:珙縣人社環保氣象業務大樓(珙縣巡場鎮濱河路與經二路交叉口)四樓402辦公室。
(三)請與進入資格審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遞補的考生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并主動與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持聯系。因考生不主動,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過期不再遞補,責任考生自負。
六、咨詢電話
0831- 4318967
附件:宜賓市珙縣事業單位2023年第一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總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來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1/25926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