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
此次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勤勞吃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綜合素質,能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保密意識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無妨礙安全行車的生理、心理、傳染性疾病病史,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2.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1)高中(含職高、中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2)男性,40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C1或A型駕照且具有3年及以上專職駕駛經歷,駕駛技術嫻熟,熟悉本地路況或熟悉GPS導航操作;
(4)駕駛期間無不良駕駛記錄、無重大事故及交通違章,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
(5)具備一定的車輛維修和保養常識,服務耐心細致,頭腦反應靈敏;
(6)退役軍人、有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駕駛工作經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3)曾因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有違法行為,已立案正在接受審查的;
(5)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尚未履行義務的;
(6)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崗位、名額和人員性質
(一)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招聘聘用駕駛員3名。
(二)人員性質
本次招考的3名人員為聘用駕駛員(屬于編制外人員),由崗位所在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與之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日至2023 年3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大廳報名點。
4.報名要求:考生自行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時,還須提供原件核對。
5.報名所需資料:
(1)報名表(見附件1,網上自行下載雙面打印);
(2)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
(3)在交管12123平臺申請的“安全駕駛記錄”復印件;
(4)聘用文件、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
(5)與應聘職位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6.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信息須真實、準確,所提交的有關證件必須與原件一致。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四)考試
考試包括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操作技能、駕駛專業知識和個人綜合素質。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準考證。
1.操作技能考核。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進入操作技能考核環節,主要考核駕駛技能及熟練程度、相關專業知識、應變能力等,滿分100份。操作技能考核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處置能力、儀表舉止等,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操作技能考核×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
1.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名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未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能進入考察環節。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聘用人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2.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s://www.ybrc128.com)、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敘州區法院敘法之聲)上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合同簽訂及薪酬待遇
1.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間工作表現良好的人員,合同期滿后根據本人意愿和單位需要可續簽。
2.薪酬待遇:工資待遇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并享受五險一金。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并取消聘用資格。敘州區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0831-6611595),受理舉報。
(九)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由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視為放棄。
3.本公告由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中國三江人才網、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敘州區法院敘法之聲)予以公告。
4.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留手機號碼,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報考單位。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來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5487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