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即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如有情況需反映,請以實名方式通過電話、書面或面談形式向四川省國土空間規劃研究院紀委或綜合辦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電話:028-83333139
028-83393638
書面材料郵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區馬鞍街11號(郵編:610081)
四川省國土空間規劃研究院
2023年2月9日
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F02E636E9C70CB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