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公告發布方式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報考成都市公安局辦公室、指揮中心、監所管理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警務保障處、交通警察支隊、軌道公交分局、刑事警察支隊、信息通信處職位(職位編號01001-01033)的考生以此公告內容為準。以上職位進入面試與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報考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錦江區分局、青羊區分局、金牛區分局、成華區分局、龍泉驛區分局、溫江區分局、郫都區分局、都江堰市公安局、崇州市公安局、金堂縣公安局、大邑縣公安局職位(職位編號01034-01070)的考生,請關注各招聘單位公告公示發布地址發布的面試公告。以上單位公告發布地址及咨詢電話分別為:
“成都高新區”網站(www.cdht.gov.cn,028-69709179/69709172)
“成都錦江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6406124)
“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眾號(17736829120)
“成都金牛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6406256)
“成都成華公安”微信公眾號(028-62691653)
“龍泉驛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4852097)
“成都溫江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2759005)
“成都郫都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7885509)
“成都都江堰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7284837)
“成都崇州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2273771)
“成都金堂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4920664)
“成都大邑公安”微信公眾號(028-88298510)。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報考成都市公安局辦公室、指揮中心、監所管理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警務保障處、刑事警察支隊、信息通信處職位的考生,面試時間為:2022年11月23日(周三)9:00-17:00,面試地點為:龍泉驛區洪源一路1999號(成都市公安局訓練支隊);
報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職位的考生,面試時間為:2022年11月20日(周日)14:00-17:00,面試地點為:成都市金牛區蜀西環街36號(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
報考成都市公安局軌道公交分局職位的考生,面試時間為:2022年11月23日(周三)9:00-17:00,面試地點為:成都市青羊區七里溝6組320號(成都地鐵文家場車輛段);
報考其他職位考生,請以各招聘單位公告通知為準。
三、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請考生按照附件2準備好資格復審所需資料,并配合招聘單位做好相關資料查驗工作。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及資格復審不合格者,視為不符合招聘要求,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注意事項及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應提前1小時到面試考點,面試正式開始后,未到達考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開展,全力保障每一個考生的安全健康,請考生按照以下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1.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開展健康排查,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生。
3.所有考生須持本人面試前3天3檢(每天1檢,3次采樣均須在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參加考試。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采樣時間為準,非檢測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采樣時間、檢測結果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
4.在面試考點入場檢測處,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查驗健康碼、掃場所碼及體溫檢測準備。
5.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經駐點醫務人員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風險者,不再參加此次面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6.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面試:
(1)考試前10天內有港臺地區和國外旅居史;
(2)考試前7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關防控措施的;
(3)無疫情發生縣(市、區、旗)來(返)川人員未落實“入川即檢”相關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實相關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醫學觀察期內的;
(5)考試前7天內接到有關部門關于疫情防控風險提示要求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健康監測,且未完成相關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
(7)考試前有不適癥狀或有健康狀況異常的人員(包括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7.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8.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9.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10.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考生持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隨時關注“四川疾控”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重點地區(高風險區)具體名單及相應管控措施,以及考點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11. 考生在面試入場時應提交《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見附件3,請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并簽字),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成都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6日
來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noticecontent.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