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公告》規定,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5: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達不到以上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9:00-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中共成都市委黨校行政樓2樓圓桌會議室(驛都西路1492號),從東南門(重陽木街)進出學校。
四、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貼上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同級黨委組織部審核審批,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
2.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以“姓名+職位”命名),于9月21日12:00前發送至郵箱565365408@qq.com。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其中,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按相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若出生時間、學歷、學位等經組織認定,需附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復印件1份)
4.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檔案管理部門鮮章。
5.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證明1份,提供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1份,并分別蓋章。
6.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財務崗位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由經歷所在單位出具,需注明該工作經歷的時間段、單位及工作內容,并加蓋單位鮮章)。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非特殊情況,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現場參加。若考生因旅居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確無法到達現場的,請于9月21日12:00前電話說明有關情況,經同意后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線上資格復審。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如下:
聯系人:蒲順利;聯系電話:028-65983136、18782954745
(二)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取得面試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相關安排和注意事項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遴選(考調)資格,由此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貫穿整個遴選(考調)過程,任何時候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考調)資格。
(五)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工作人員能及時聯系通知。遞補以電話方式通知,因遞補人員報名時聯系電話留存有錯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在資格復審時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行程碼、接受體溫檢測,同時持本人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時間以檢測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證明打印時間)。經現場查驗健康碼、行程碼、體溫、核酸檢測證明無異常者方可入場。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除身份確認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其余環節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1.健康碼或行程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2.經現場查驗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
3.按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應該或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測的;
4.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
(三)考生在資格復審前應簽署《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吏、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遴選(考調)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次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將根據我市疫情防控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考生持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隨時關注疫情防控要求,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密切關注成都人事考試網官網相關信息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遺漏或無法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未盡事宜,請電話咨詢。
附件:1.中共成都市委黨校2022年度公開遴選(考調)參公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來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noticecontent.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