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規定
(一)招募數量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共401個,包括區(市)縣社區排查專班社工崗和鎮(街道)社工崗,每人限報1個崗位。各區(市)縣名額分配詳見附件。
(二)招募對象
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招募對象主要為省內普通高校2022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專業,社會工作、公共管理、衛生健康等專業優先)。各區(市)縣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擴大招募范圍,詳見各區(市)縣招募公告要求。
(三)招募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自愿從事社工服務相關工作,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組織紀律觀念強。
4.大學本(專)科學歷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不超過40周歲(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條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為招募對象。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黨紀處分的。
(2)各類考試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招募到社工崗位的。
(四)崗位分配及職責
區(市)縣社區排查專班社工崗安排到社工總站工作,主要承擔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協調指導、信息收集、數據上報和社會服務等工作。鎮(街道)社工崗安排到社工站工作,主要協助組織開展或參與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協助開展核酸檢測、加強社區動員、鏈接社會資源、開展關愛服務、協助負責民政下沉服務事項等工作。
(五)工作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服務時間為3年,原則上自項目人員到招募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
二、招募程序
(一)招募方式
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項目人員由所在區(市)縣統一招募、分級管理,市民政局統一組織崗前培訓。
(二)招募安排
項目人員招募信息及結果由相關區(市)縣民政、人社部門進行公布,各區(市)縣按照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組織被招募人員自愿選崗,一旦確定項目人員具體崗位不得隨意變動。
(三)簽訂協議
區(市)縣社區排查專班社工崗由區(市)縣民政部門與項目人員簽訂志愿服務協議,鎮(街道)社工崗由區(市)縣民政部門、鎮(街道)與項目人員簽訂志愿服務協議。
三、政策保障
(一)基本待遇
1.待遇保障。項目人員服務期間待遇水平參照“一村一大”“農村特設教師崗位計劃”“基層衛生機構大學生支醫計劃”人員待遇水平確定。
2.工齡計算。項目人員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參加工作時間原則上按其到招募單位(機構)報到之日起計算。到基層單位(機構)的,計入基層服務年限。
3.退出。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提出終止服務協議的,經用人單位(機構)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政策支持
1.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在鎮(街道)及以下(含社區)服務滿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時,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下同)加4分,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筆試總成績加6分;在其他機構服務滿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報考區(市)縣及以下事業單位時,筆試總成績加4分,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筆試總成績加6分。按本方案規定享受服務基層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項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聘用條件,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務所在區(市)縣的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
3.聘用為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單位(機構)可根據需要,在各區(市)縣統籌指導下,同等條件優先聘用為編外工作人員,依法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
4.報考規范化培訓加分。服務滿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醫藥衛生類專業項目人員,報考我市住院醫師、護士、醫療機構藥師規范化培訓時,向所報考的培訓基地提出書面申請,經規范化培訓基地核實后,對其招收考核總成績加5分。
5.職稱評定優先。醫藥衛生類專業人員在鎮(街道)和基層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時間,計算為晉升副高級職稱前到基層累計服務時間。經過規范化培訓的全科醫生,可按規定參加中級職稱考試。對符合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規定的人員,憑考核合格證明,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助辦理參加考試手續。
6.助學貸款代償。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7.享受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參加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兩年內參加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招錄(聘)、自主創業、落戶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
四、注意事項
(一)具體招募信息由各區(市)縣民政、人社部門進行公告,請考生持續關注并及時查閱招募信息,按照公告規定和要求進行報名。各地招募工作咨詢電話及公告鏈接詳見附件。市民政局咨詢電話:61881829。
(二)本次招募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接受監督。凡在招募工作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行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位分配表、咨詢電話及公告鏈接(點擊下載)
來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noticecontent.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