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
瀘州市衛生健康發展指導中心專業技術崗位2名(詳見附件1)。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學位”資格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專業名稱”資格要求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專業名稱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應聘者必須已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4.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止時間至2022年8月12日(報名截止時間)。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6.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應當試用期滿且達到所在地最低服務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
4.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5.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尚處于試用期的或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現役軍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18:00止。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投遞至指定郵箱(806096517@qq.com),電子郵件名稱以“姓名+應聘崗位”的形式命名。聯系人:羅老師,咨詢電話:0830-3108045。
3.報名提交材料要求。
(1)《瀘州市衛生健康發展指導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子檔及親筆簽名的掃描件一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附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職稱資格證書等原件掃描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認證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須聯系第三方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3)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
(4)本人彩色免冠證件照。
(5)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資格確認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逐一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未收到通知的報名人員請于2022年8月16日前主動與市衛生健康委人事與科教科聯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現場資格確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原件,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時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和聘用對象。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組織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不合格人員,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等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由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決定是否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檔案審查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檔案審查。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占編聘用手續。
(八)疫情防控要求
1.現場資格審查、面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適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2.應當主動出示本人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電子均可)、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卡),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
3.現場資格審查、面試前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離開低風險地區后且考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中有成都市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3天3次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面試:①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②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③前10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澳門除外),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⑥當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注:中、高風險地區具體名單可通過“四川天府通”“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查詢;低風險地區是指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方。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若因隱瞞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造成無法正常參加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九)有關問題說明
1.擬聘用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聘用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30—3108045;
監督電話:0830—3592676。
附件:1.瀘州市衛生健康發展指導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瀘州市衛生健康發展指導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同意報考意見
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7月29日
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d25e5f4c184d49bdb369f4903d8a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