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疫情防控公告第七條:“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方可入場參加考試。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考試當天,未經查驗核酸檢測結果或核酸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調整為:“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場考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第一次采樣須在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每二次采樣須在自貢市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參加考試。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檢測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務必請各位考生做好時間和行程準備。
其他疫情防控要求遵循原公告內容,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省、我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自貢人事考試網,隨時了解本次考試最新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規定。若因隱瞞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造成無法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2022年5月7日
來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3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