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結果、職位排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機關、法院和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結果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3。
二、進入體檢人員確定
(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對實際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2021年下半年市(州)公安機關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進入體檢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的通知》,2021年下半年市(州)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分61.22,面試后總成績未達到此成績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遞補體檢。
(二)法院、檢察院系統面試和司法警察職位體能測評結束后,在各職位和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
(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執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前述規定確定名次),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法院、檢察院體檢項目和執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同時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省法院、省檢察院核準,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司法警察職位需體能測評合格),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兩次。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組發﹝2021﹞12號)等有關規定,報考者有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礙體檢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情節較輕的,負責組織體檢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有交換、替換檢驗樣本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行為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有串通作弊、讓他人頂替體檢等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行為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四、相關要求
1.進入體檢的考生報到時間以電話通知的時間為準,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體檢通知書。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應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2寸免冠近照3張及個人健康承諾書(詳見附件4-6),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詳見《體檢通知書》。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參加體檢的考生需準備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向體檢醫院繳納。
3.體檢前請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參加體檢。
4.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體檢過程中須全程佩戴口罩,通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和“天府健康通”申請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72小時內2次間隔不少于24小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新冠疫苗接種證明,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體檢。
5.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醫生和工作人員的管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附件1:《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結果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附件2:《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結果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附件3:《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結果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點擊下載)
附件4: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進入體檢人員《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點擊下載)
附件5: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點擊下載)
附件6: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點擊下載)
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2022年4月22日
來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6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