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綿陽市2022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開考核招聘公告》有關要求,在結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全市考核招聘統籌安排,決定將以下崗位在綿陽市委黨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復審及面試考核。現將相關事宜補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代碼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資格條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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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名稱 |
崗位 類別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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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00122 |
專職 教師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碩士35周歲以下,博士40周歲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應學位 |
哲學 |
使用市級統籌事業編制 |
220300123 |
專職 教師 |
1 |
碩士35周歲以下,博士40周歲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應學位 |
經濟學 |
使用市級統籌事業編制 |
|
220300124 |
專職 教師 |
1 |
碩士35周歲以下,博士40周歲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應學位 |
法學 |
使用市級統籌事業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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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00125 |
專職 教師 |
1 |
碩士35周歲以下,博士40周歲以下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應學位 |
歷史學 |
使用市級統籌事業編制 |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時間:2022年4月23日9:00-17:00
(二)地點:綿陽市委黨校知行堂(綿陽市涪城區玉泉中路16號)
(三)所需材料
1.《四川省綿陽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人才報名審核表》(四川省綿陽市2022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開考核招聘公告附件2)一份。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參考人員直接打印《報名審核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查詢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國內應屆生須提供加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的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5.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或企業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材料顯示必須清晰、完整。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報名考生不符合引進條件等情況,將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符合條件的作為考生,進入面試考核環節。
三、面試考核
(一)時間:2022年4月24日(如有變化,以電話通知為準)。特別提示:考生應在4月24日上午08:00前到達考生報到處,過時不得入場,請提前做好時間安排。
(二)地點:綿陽市委黨校(綿陽市涪城區玉泉中路16號)
(三)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素養和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及課堂講授等方面能力。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宣布,面試成績設定滿分為100分。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主評委分數高低確定面試排名;若面試成績、主評委分數均相同,則按最高得分數高低確定面試排名。根據面試分數和招聘崗位數擇優確定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等后續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防疫要求
(一)所有參考人員須持本人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檢測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紙質、電子版均可),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并掃場所碼,方可入場參加考試。請參考人員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檢測時間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面試考核: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
2.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
3.考試前21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4.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
5.考前7天內有本土疫情發生的縣(市、區、旗)旅居史,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測的;
6.經上海市、吉林省入境或有上海市、吉林省旅居史,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測的;
7.考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
(三)參考人員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面試考核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參考人員,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請參考人員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面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五)面試期間,參考人員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參考人員在面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六)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點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參考人員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七)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考核資格,終止面試考核;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何老師 18681622712
來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8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