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成績及排名
《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總成績及排名》(詳見附件1)
二、體能測評對象
2021年下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招錄考試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進行體能測評。2021年下半年法院、檢察院招錄司法警察職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三、體能測評時間
2022年3月27日。
四、體能測評地點
瀘定中學高中部(地址:瀘定縣安樂壩)。
五、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及測試方法
1、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規定執行,進行體能測評。
具體標準及測試規則詳見附件3。
2、測評項目男性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性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
測評項目安排詳見附件4。
六、其他
1、所有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按第七條疫情防控要求執行)、《體能測評承諾書》以及《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見附5、6,由考生本人下載并簽字)于體能測評當天上午8︰00至8︰30入場,領取體能測評序號簽,按照各自組別領隊的指令集合,8:40正式開始測評;下午13︰00至13︰30時入場,領取體能測評序號簽,按照各自組別領隊的指令集合,13:40正式開始測評;過時不予補測。
2、所有考生必須聽從領隊安排,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測評場地。
3、測評場地一律不準攜帶手機等通信設備、不準穿有釘跑鞋、不準攜帶任何飲料、不準吸煙、嚴禁高聲喧嘩。
4、如遇惡劣天氣無法進行測評,則體能測評工作向后順延。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15天起持續關注健康碼及健康狀態(包括體溫及癥狀)。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范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生。
3、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境)外地區的考生,考前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
4、體能測評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紙質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場所碼和體溫檢測準備。
5、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體能測評前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參加測評。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加測評。
6、體能測評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旗)和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直轄市的縣(區)其他鄉鎮(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區、旗)及不設區的地級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首場考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最后一次采樣須在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7、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乏力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8、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體能測評: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經現場確認并復核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3)體能測評前21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體能測評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旅居史、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其他鄉鎮(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轄市),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及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
(6)體能測評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考試期間未按我州有關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按時到達考點的考生。
9、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10、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以及參加體能測評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體能測評點、等候測評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11、體能測評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體能測評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體能測評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體能測評;不具備繼續完成體能測評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12、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體能測評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省、州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根據甘孜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行程碼帶“*”號人員持48小內核酸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且在入州24小時內再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后方可(持兩次核酸檢測報告,即:48小時州外一次,24小時州內一次)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13、考生在體能測評前應簽署《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測評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1、《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總成績及排名》;
2、《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附件1、附件2.zip(點擊下載)
3、《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4、體能測評項目安排表;
5、體能測評承諾書;
6、《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
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
甘孜州人民檢察院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2022年3月18日
來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6157.html